魯農技土肥字〔2023〕7號
各市農業技術推廣(農業技術推廣服務、數字農業農村發展、農業
農機技術推廣、農業綜合服務、農業農村事務服務、農業技術服務、農業技術推廣與種業)中心:
為持續做好有機肥替代
化肥技術推廣普及,深入推進
化肥減量化行動,促進全省農業綠色高質量發展,結合我省實際,省農業技術推廣中心研究制定了《山東省主要農作物有機肥替代
化肥技術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生產實際,抓好關鍵技術落實。
聯系人:省農技中心 馬榮輝 0531-81608041
郵箱:maronghui@shandong.cn
山東省農業技術推廣中心
2023年9月6日
有機肥替代
化肥是實現種養有機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改善鄉村生態環境的現實需求,是實施
化肥減量增效、耕地質量提升、農產品提質增效的重要技術途徑,亦是推進農業綠色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為扎實做好有機肥替代
化肥技術推廣應用,特制定本技術指導意見。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有機與無機配合。綜合考慮作物養分需求和區域土壤肥力現狀,引導農民增施有機肥料,與配方肥、緩控釋肥等新型肥料配合施用,發揮有機養分與無機養分間的協同增效作用。
(二)堅持減量與增效協同。適當增加有機肥料投入,優化施肥結構,利用有機養分替代部分
化肥養分,推動
化肥減量增效,促進耕地質量提升和農業綠色高質高效。
(三)堅持種植與養殖循環。通過建機制、創模式、拓市場、暢循環,打通種養循環堵點,形成種養一體化及養殖戶、服務組織和種植主體緊密銜接的種養循環發展模式,推動糞肥就地就近還田利用,促進農業綠色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農作物有機肥替代
化肥技術
(一)主要糧食作物。推薦施用作物專用配方肥、緩控釋肥、有機無機復混肥等新型肥料;引導農民增施腐熟堆肥、有機水溶肥等有機類肥料替代部分
化肥。腐熟堆肥、商品有機肥等有機肥料以秋季或
小麥播種前作為基肥施用為主;有機水溶肥多在作物生育后期用作追肥。堆肥施用量一般為1~2噸/畝;商品有機肥施用量一般為0.2~0.5噸/畝,因地因作物替代減施10%~20%
化肥用量。因有機肥養分釋放緩慢,要根據主要糧食作物目標產量、土壤養分含量、有機類肥料特點等科學確定替代減施
化肥數量;長期未施用有機肥料的地塊,應避免當年大幅度減施
化肥。
(二)主要果樹作物。推薦施用有機無機復混肥、有機水溶肥、專用配方肥等新型肥料;因地制宜發展果園種草和自然生草,科學施用腐熟堆肥等有機肥料替代減施部分
化肥。果園綠肥應以地表覆蓋栽培為主,可一年種植多年利用,不需刈割翻壓。旱地瘠薄果園適宜種植毛葉苕子、光葉苕子等高抗旱、低耗水的豆科綠肥作物;有較好灌溉果園還可以種植鼠茅草、二月蘭等禾本科、十字花科綠肥作物。果園綠肥覆蓋栽培1~5年內,綠肥鮮草產量以1.5~3噸/畝為宜,替代減施
化肥量可以逐年增加,通常可替代減施10%~30%
化肥用量。推廣畜禽糞便、秸稈等就地就近堆肥還田利用,腐熟堆肥等在冬前或摘果后基施為主。堆肥施用量一般為2~3噸/畝;商品有機肥施用量一般為0.4~0.8噸/畝,因地因果替代減施15%~25%
化肥用量。因不同有機類肥料肥效不同,要根據果園目標產量、土壤養分含量等科學確定替代減施
化肥數量;新建果園應適當增加有機肥用量,同時避免當年大幅度減施
化肥。
(三)主要蔬菜作物。推薦施用有機水溶肥、生物有機肥、有機無機復混肥等新型肥料;因地因作物增施腐熟堆肥、微生物肥料等有機肥料替代減施部分
化肥。有機水溶肥料養分吸收快、肥效高,主要采用水肥一體化、葉面噴施等方式追施,較常規施肥方式可減施30%以上追肥用量。腐熟堆肥等有機肥料以播種前作為基肥施用為主,可采用均勻撒施、條狀溝施等方法,耕翻入土。堆肥施用量一般為2~5噸/畝;商品有機肥施用量一般為0.4~0.8噸/畝,因地因作物替代減施10%~25%
化肥用量。因不同有機類肥料肥效不同,要根據不同蔬菜作物目標產量、土壤養分含量等確定替代減施
化肥數量;長期未施用有機肥料的菜地或新建蔬菜大棚,應適當增加有機肥用量,并避免當年大幅度減施
化肥。
三、主要有機類肥料質量要求及施用技術
(一)腐熟堆肥。以畜禽糞便、秸稈等為主要原料,在人工控制條件下(水分、碳氮比和通風等),通過微生物的發酵,使有機物被降解,并生產出的一種適宜于土地利用的產物,質量應符合《畜禽糞便堆肥技術規范》(NY/T3442-2019)等要求。將畜禽糞便和輔料混合均勻,控制含水量45%~65%、碳氮比20:1~40:1、pH為5.5~9.0,按堆肥物料質量的0.1%~0.2%接種有機物料腐熟劑,調控堆體溫度,充分腐熟。堆肥還田前必須按照《畜禽糞便無害化處理技術規范》(GB/T36195-2018)進行無害化處理和腐熟堆漚,并以《畜禽糞便還田技術規范》(GB/T25246-2010)等為指引,科學合理確定堆肥施用的數量、時間和方法,避免過量和過于集中施用。腐熟堆肥可采用機械撒施、條狀溝施、穴施等施肥方法,經耕翻入土。
(二)商品有機肥。主要來源于植物和(或)動物,經過發酵腐熟的含碳有機物料,其功能是改善土壤肥力、提供植物營養、提高作物品質,質量應符合《有機肥料》(NY/T525-2021)要求。可作基肥與
化肥配合施用,采用穴施、溝施、環狀施肥等方式集中施用;施用時應與植株根系保持一定距離,在兩行作物中間溝施或株間穴施。作種肥時采用條施、點施和穴施等方式,可與
化肥混合,隨機械播種施入土壤,避免與堿性肥料等同時施用。
(三)生物有機肥。以特定功能微生物與主要以動植物殘體(畜禽糞便、農作物秸稈等)為來源并經無害化處理、腐熟的有機物料復合而成的一類兼具微生物肥料和有機肥效應的肥料,質量應符合《生物有機肥》(NY884-2012)要求。生物有機肥可通過所含微生物的生命活動,增加植物所需養分的供應或促進植物生長、提高產量;可作基肥與
化肥配合施用,適當減少
化肥用量。可采用撒施、穴施、溝施等方式集中施用,并及時覆土;施用前需關注生產日期、施用量、施用方法等信息,在有效期內施用。避免在高溫、干旱條件下施用,施用后避免陽光長時間直射,不宜與殺菌劑
農藥混用。
(四)有機無機復混肥。含有一定量有機肥料的復混肥料,質量應符合《有機無機復混肥料》(GB/T18877-2020)要求。在主要經濟作物上施用有機無機復混肥料,既能發揮無機部分肥效快、供應足的優勢,又能發揮有機部分提高土壤有機質含量、培肥地力的優勢,同時可以替代減施部分
化肥;磷鉀含量較高的有機無機復混肥可替代普通復混肥料做基肥施用;高氮型有機無機復混肥可以用作追肥。有機無機復混肥料可采用條施、點施和穴施等方式施用,應避免與
種子直接接觸。
(五)有機水溶肥料。以游離氨基酸、腐植酸、海藻提取物、殼聚糖、聚谷氨酸、聚天門冬氨酸、糖蜜、低值魚及發酵降解物等有機資源為主要原料,經物理、化學和(或)生物等工藝過程,按植物生長所需添加適量大量、中量和(或)微量元素加工而成的、含有生物刺激素成分的液體或固體水溶肥料,質量應符合《有機水溶肥料 通用要求》(NY/T3831-2021)要求。有機水溶肥料易溶于水、養分吸收快、肥效高,主要采用葉面噴施、浸種蘸根、水肥一體化等方式施用。施用時應嚴格控制肥液濃度,避免濃度過高造成肥害或濃度過低降低肥效。葉面噴施時應在作物處關鍵生育期進行噴施;水肥一體化施用應按照灌溉系統類型控制水不溶物含量,注意肥料與灌溉水的反應及肥料混合的兼容性,避免堵塞灌水器。
(六)農用沼肥。以畜禽糞便、秸稈等有機廢棄物為原料,經充分厭氧發酵產生的固體和液體肥,即沼渣肥和沼液肥,農用沼肥質量應符合《農用沼液》(GB/T40750-2021)、《沼肥》(NY/T2596-2022)等要求。沼渣肥主要用作基肥,采用撒施、條施、穴施等方式施用,并耕翻入土;沼液肥可用作基肥和追肥,經稀釋和過濾后,可采用噴灌、滴灌、葉面噴施等方式施用。沼肥要經無害化和穩定化處理后科學施用,應避免長期過量施用。經充分曝氣后,沼肥可根據農作物主要需肥需水的生育期節點施用,施用量應根據農作物、土壤養分、土壤墑情等情況測算確定。